以建筑节能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山西:积极推广应用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2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第426号)

晋建科函〔2020〕42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住建部和厅2020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扎实推进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我厅制定了《202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市及时将《202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转发各县(市),并进一步进行安排部署。

  二、请各市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本市《202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于2020年4月20日前抄报我厅。

  联系人:张马斌电话:0351-3580063   邮箱:sxjstkjc@126.com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202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制定202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住建部和厅2020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以绿色和创新为两条主线,制定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发展,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行绿色建造,提升建筑品质,为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1、新建居住建筑能效在现有基础上再提升3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2、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

  3、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达到25%。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升建筑能效

  省厅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适时组织标准宣贯培训,推进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

  2、指导各市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因地制宜推广光伏、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等应用。

  3、指导督促各市结合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4、制定《加强建筑节能监管的通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

  5、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节能监管及标准培训,组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建筑节能产品、技术推介等系列活动。

  市县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地方标准,积极推广应用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

  2、继续做好逆12层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结合实际推进光伏、空气源热泵、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3、严格按照上报国家的清洁取暖试点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市工作方案,推进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4、建立建筑节能项目台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建立不良行为定期通报制度,通报情况上报省厅。

  (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

  省厅工作任务:

  1、推动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达到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2、指导各设区市、县级市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3、编制绿色建筑设计地方标准。(厅绿标办负责)

  4、改革绿色建筑评价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绿色建筑目录,指导各市积极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厅绿标办负责)

  5、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积极引导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及绿色建造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定期开展示范项目评选,发布示范项目目录。

  市县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严格执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规划,确保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不少于30%。

  3、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确保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积极培育本地高星级绿色建筑。

  4、积极培育申报绿色建筑创新示范项目。

  (三)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水平

  省厅工作任务:

  1、开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评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

  3、鼓励混凝土结构住宅项目采用预制构件,按照先水平后竖向的原则,不断提高装配率。

  4、适时召开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市因地制宜制定装配式建筑配套政策,推动项目落地。

  市县工作任务:

  1、积极培育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及项目台账,掌握建设进度,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保障推进措施,确定实施装配式的建筑项目。

  3、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确保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目标要求。

  (四)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发展

  省厅工作任务:

  1、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围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领域信息化等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创新发展新需求,组织实施创新性强、具有行业前瞻性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2、加强建设科技成果登记。深入推进全领域理论研究、科研开发、示范应用等三类科技成果登记,定期发布年度建设科技成果目录,加大宣传、推广和转化应用力度,落实好各项激励政策。

  3、加快BIM技术推广应用。印发《进一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适时召开BIM推进会,开展BIM应用示范。

  4、推进绿色建筑创新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编制发布绿色建筑创新示范技术指导清单,推进创新技术突破,引导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应用。

  5、研究制定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办法。综合考核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产出等情况,开展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6、办好山西建设大讲堂。组织装配式、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创新技术专题讲座。

  7、发布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目录。(厅节能监管中心负责)

  市县工作任务:

  1、配合省厅做好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培育并组织申报科技型企业。

  2、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做好组织实施。

  3、组织申报建设科技成果登记。

  4、积极参与建设大讲堂活动。组织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项目参与专题讲座。

  5、组织申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加大产品推广应用和监管。

  (五)推进绿色建材评价工作

  省厅工作任务:

  1、全面执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

  2、指导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指导并监督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工作。

  市县工作任务:

  1、积极培育扶持适合本地发展特点的建材产业,引导本地建材企业按绿色建材要求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建筑材料。

  2、积极组织本地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砌体材料、高性能门窗和预拌砂浆等优秀建材企业申报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

  3、普及绿色建材知识,加强示范带动引领,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

  (六)稳步推进民用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

  省厅工作任务:

  1、指导督促各市做好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上报工作。(厅节能监管中心负责)

  2、指导太原市、长治市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着重市能耗监测平台对接联网相关工作。(厅能效办负责)

  3、指导督促各市做好年度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能耗统计上报工作。(厅能效办负责)

  4、做好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和数据分析工作。(厅能效办负责)

  市县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按时报送相关报表,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

  三、保障措施

  制定《2020年度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试行)》,每月进行月度考评通报,年底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年终检查情况进行年度考评通报。月度通报中,连续3月排名垫底的市,约谈部门分管领导。年度考评得分和等次,作为推荐“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各市要每月按要求上报自查自评报告、统计报表、月(年)度考评赋分表自评得分、考评附表及印证材料,保证报送材料质量,报送内容要齐全、真实、准确,有事实依据。